余香和余朵原本是斗嘴玩,可是我妈妈却存了心思,隔天小单过来玩,我妈问他:“你到底在哪儿高就啊?怎么大白天不见你上班呢?”我妈难得用了个文气的词:高就。她对小单比对我的同学要客气得多。
小单坐在我们家唯一的一把带扶手的椅子上,大腿跷着二腿,脚尖一点一点地抖个不停,大咧咧回答:“噢,那什么,我做建筑。”
我爸回家后,我妈赶快向他报告:“那个小单,还真是个有本事的,他做建筑噢。”
我爸骂她蠢:“听风就是个雨!做建筑算什么本事?泥瓦工管子工不也是做建筑的吗?”
我妈醒悟过来,再隔一天又问小单:“你在工地上,是当老板呢,还是替人做小工呢?”
我妈的态度带着点讨好、巴结,甚至是谦卑。但是她不能不问——这是女儿的终身大事。
小单不耐烦了,几乎都有点红头赤脸了。他觉得我妈妈如此盘根究底,摆明是对他的不信任。他气呼呼地站起来,随手朝窗外一指,看到没有?我做建筑设计啊!那边那些楼盘都是我的作品!”
窗外我们目光能及的楼盘,正是紧张施工中的那片高层建筑。
我妈妈被惊得不轻,一个劲地道歉:“哎哟哎哟,你看我真是,什么都不懂,回头余香又要说我了。小单你多包涵啊。”
晚上我爸爸一到家,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我妈颠颠地走过去,满脸喜色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画图纸盖大楼呢,人家!了不得噢。”我妈由衷地替余香高兴。
“真的假的?”我爸站起身,眺望矗立在天使街上空的身披绿色防护网的高楼。“这么说,我们家中奖了?”他心情很好地开玩笑。
可是余朵私底下对我说,她怀疑这个姓单的人根本不是建筑设计师,为人作派就不像。建筑师是高级白领,帅,漂亮,出门总是穿体面的衣服,开车至少是宝马级,电视剧里就是这么演的。
“这个人穿的衣服那么花哨,还贼眉鼠眼,还把脏脚丫搁到饭桌上,他是建筑师?抠了我的眼珠子都不信。”她逼问我,“余宝你说!”
我说什么呀?碰到余香余朵争执不下的事,一般我不插嘴,因为她们转眼又会好得像是多长了一个脑袋,然后就会联合起来笑话我,骂我“蠢货”。这样的事情以前发生过。
孟小伟看不成电影,就拿着他爸给他看电影的二十块钱,在街头地摊上买了一个塑料的“变形金刚”,算是安慰自己吧。摆地摊的人唾沫横飞地告诉他,这个叫“大黄蜂”,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才用得上的极品战斗机,“2011”型号的。孟小伟连包装纸都没拆,兴冲冲地把我们几个人召集到一块儿,说要组装给我们看。结果才掰开机器人的腿,嘎巴一声响,塑料块裂开了,“变形金刚”立马成了瘸腿伤兵。
孟小伟怒火中烧,拿着伤残的“变形金刚”去找那个摆摊的人。对方根本不买账,傲慢异常地声明道:“我说同学,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你懂不懂?二十块钱的东西,拿回家当个摆设不就完了?还想怎么样啊?”他还羞辱孟小伟,“想玩高级的也行啊,拍出两百块,我即刻拿货给你!”
孟小伟把这事说给我听的时候,悲壮而恰当地用上了一个典故:一分钱逼死英雄汉。他控诉道:“余宝我肺都气炸了啊!没钱就这么被人看不起?”
我们班的同学当中,孟小伟跟我的关系最铁,有什么好事不会拉下我,有什么坏事也不会瞒着我。可是我们两个人的家境相仿,在他这么气恼沮丧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帮助他一星半点。
看见我郁闷,孟小伟反过来又安慰我:“没事没事,我说完了就不生气了。走走走,我还有两块钱,我们买根雪糕去。”
我们走到“家之味”超市,从冷饮柜里挑了一根伊利牌蜜豆雪糕。他撕开包装纸,一定要我咬第一口。我小心地用牙齿刮了一小坨。他大叫:“不行不行,咬大口!”我只好放胆咬了一大口。结果我咬到嘴里的全是蜜豆,粉粉的,甜甜的,奶香味浓郁得让我舍不得往下咽。
我想,等我哪天有钱,我也要请他吃雪糕,而且要吃那种“和路雪”的,两块五毛钱一根的。
我爸爸又要出车了,这回是去东北,拖一车报废的发电机回来。报废的电机能有什么用呢?我问他。他说他也不知道,反正老板让去拖,他就去,少说话多干活。
他还想让我坐在他身边当陪驾,我妈死活不答应。我妈说,高速公路上车祸多,我又天生比别的孩子容易受惊吓,碰到一次车祸够倒霉的了,要再来那么一次,我还不得吓破了胆儿?男孩子要是没了胆,长大不就成了废物?我妈这么一说,爸爸觉得有道理,就说不带我走了,还拍着我的脑袋嘱咐我:“在家也别闲着,要看书,写作业,开学就念实验附小了啊。”
我爸爸把换学校这事看得特别重。可我总觉得在这前前后后,他背着我们做过什么,而且是比较危险的事情,我有这个感觉。比如说,他被人骗走了一万块钱之后,我们家里已经是山穷水尽了,为什么几天之后他又变出钱来了呢?总不见得他是买彩票中了奖?要真是那样,彩票店里就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以前有人中了一千块钱的奖,店里还敲锣打鼓欢庆了好几天呢。可是,不是彩票中奖的话,那他的钱又是从哪儿来?天上掉下来?
我替爸爸担心,捏着一把汗。我不希望他为了我上学的事情犯下错误。
今年的天气很邪门,从“五一”过后就开始热,持续不断地热,高烧不退一样。梧桐树上的蝉儿已经叫得没有力气了,一声和下一声之间拉出很长很长的间隙,我都可以想象出它们声嘶力竭大喘气的样子。马路很渴,渴得每一粒灰尘都在叫喊:“水啊!水啊!”偶尔有人泼上一盆洗过菜或者汰过衣服的脏水,马路即刻“嗤”的一声吸进去,压根儿不管卫生还是不卫生。猫和狗们都缩在门廊里探头探脑,用眼睛滴溜溜地望着大街上的行人。它们其实很想出门,窜东家走西家地呼朋唤友,可是路面太烫,爪子踩上去会烫出大水泡,只好巴巴地守在门口过眼瘾。只有余香种在我们家阳台上的两盆太阳花最得意,太阳越晒,花儿开得越旺,红的黄的粉的,蓬蓬勃勃一大片,像是阳台上撑开了两把花枝招展的太阳伞。
我每天赤着大膊在家里看我爸爸买的那套《十万个为什么》,已经看到了“生物卷”里关于昆虫的那一部分内容。我知道了屎壳郎的觅食工具其实是它的脑袋,它脑袋顶上长着一道宽阔扁平的月牙儿形的顶壳,上面并排有六个细细尖尖的齿,这玩意儿相当于人类耙田时使用的铁耙子,可以挖土,可以切开粪团,还能把粪团里的不好吃的东西剔出来,拋到一边去。瞧瞧,多聪明。我还知道了芝麻那么大的萤火虫如何消灭掉一只瓶盖那么大的老蜗牛。猜猜萤火虫是怎么享用美食的呢?哈,它只消在蜗牛身上不紧不慢叮一口,蜗牛肉就会渐渐地融化成一种液态物,萤火虫这时候消消停停地趴上去,几天工夫就将一锅鲜汤吸进了肚子里。原来它的唾沫是秘密武器。
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螳螂,一对螳螂在**之后,母螳螂居然会穷凶极恶地把公螳螂咬死,吃进肚子里!我想母螳螂也太不地道了,利用完了人家就翻脸不认人,而且喝血吃肉做得那么绝。可是书上告诉我说,母螳螂这么做是为了加强营养,繁育后代。我的天,原来小螳螂是靠它爹的血肉养育出来的呀。我有点毛骨悚然。幸好我们人类还没有这么坏。
盛夏的热天中,我一边在家里躲阴凉,一边如饥似渴地读着我的课外书。我后悔没有从二年级认识字之后就开始读,有个三四年读下来,实验附小的那些智力测试题目我还能不会做吗?我要是测试过了关,一万块钱的借读费不就可以免收了吗?
唉,这个世界上值得后悔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光是想一想,就觉得人类真应该有一次重生的机会,重新选择自己想要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