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程查询:事项办理受理信息及结果信息将以短信、邮件的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查询,向政务服务大厅电话咨询或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结果送达:核准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核准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结果公开:事项办理结果信息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公开。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需收费。
监督投诉渠道:政务服务大厅举报电话010-68504515。
窗口电话:010-68505046、68505050。
办公地址和时间: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2.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承办司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3.受理后,如有需要,承办司局会将申请材料转到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意见,报承办司局。
4.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如有需要,会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
5.核准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核准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主要有以下格式文本,均可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文件下载专区下载:
1.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2.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3.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4.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示例
5.境外投资项目变更申报文件
6.境外投资项目延期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