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门口的时候,她白了一眼朱跃民,用力把布鞋抢了回来。
真是,以前总觉得朱跃民是村里第一俊后生。
可现在和西装楚楚的林有清一比,他朱跃民就是一坨答辩。
走出饭店后,马春莲在角落里和马大春接头了。
“女儿,林有清收钱了吗?”马大春问道。
“收了。”马春莲点点头。
“那就好,我了解建国,只要他儿子肯收钱,就证明他林有清还是会接纳你的,女儿,准备当饭店老板娘吧,以后你就别干农活了,让手上的老茧先脱落,让手嫩一点。”
“还有,我这里留了一百块钱,你去买点擦脸的,把你的脸擦白一点。”
马大春严肃的说道。
“黑不好吗?黑代表强壮,能干活啊。”
马春莲的审美还停留在农村。
“可是,我看城里那些女的,个个脸抹的像石灰一样白,你也要学一学,毕竟将来,你是要成为老板娘的,算是提前融入城市的圈子吧。”
马大春相对来讲,见识更高一些。
“哦!”
马春莲接过了十张十元的票子。
就在此时,她目光一闪,看到一个穿着修身小西装,紧身灰色窄腿裙的城里小姑娘,正朝自己这边走来。
“爸,她长的真好看啊,我就按她的这身打扮怎么样?”
马春莲说道。
然而,身后并没有传来父亲的回应。
她回过头一看,父亲嘴巴微微张开,恨不得把眼睛长在那小姑娘身上。
“爸!”
马春莲加重了语气。
“啊,哦哦,你刚才说什么?”
马大春这才反应过来。
他并不是没来过县城,可是,这么时髦的女孩,他确实是第一次见。
就在此时,那个小姑娘,竟然对着自己露出了笑脸,一口整齐的牙齿格外耀眼。
“大春叔。”
小姑娘脱口而出。
“什么?她,她认得俺?”
马大春赶紧将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朝后面抹了抹。
“哎哟,这不是文静吗?”
此时,马大春父女才认出来,眼前这个脸上化了妆的时髦小姑娘,是村支书的女儿。
简直就像天仙一样。
马春莲自惭形秽的看向自己的大象腿,朝后面挪了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