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了。高秉涵和王梅秀胸有成竹地坐上原告席。这些天来,在高秉涵的启发下,王梅秀让丈夫在老家又搜集了两份关键性的证据。三天前,丈夫把两份证据用特快专递寄到了高秉涵的事务所。一份是王梅秀的叔叔保管了多年的王家家谱,一份是父母当年结婚时的登报声明。
庭审过程出奇的简单,并没有事先想象的那么曲折和复杂。两份文字材料和“台大医院”的亲子鉴定结果都完全支持王天朋与王梅秀女士的父女关系。在这些不容置疑的事实面前,“荣民辅导处”的委托律师并没有提出异议。法官做出判决:王梅秀确系王天朋老先生的亲生女儿,王梅秀胜诉。王梅秀以王天朋女儿的身份继承遗产200万,王天朋的骨灰罐由王梅秀管理。
刚走出法庭,高秉涵和王梅秀就被记者团团围住。
胜了官司的王梅秀并没有表示出太多兴奋,她说:“我是王天朋的女儿,这是不争的事实,我只是在尽一个女儿应尽的孝道,尽快让父亲回家。”
高秉涵说:“我是一个律师,也是一个老兵,为这些死去的老哥讨回公道是我的职责。”
第二天,各大报纸纷纷报道了这起案例。“岛内第一例老兵家属状告‘荣民辅导处’”的大标题下面是高秉涵站在法庭上的照片。
高秉涵被冠以“老兵代言人”这一称呼,成了岛内媒体争先报道的一个人物。
报纸刊登出来当晚,高秉涵就接到了靳鹤声老先生的电话。电话里,靳老先生告诉高秉涵,说是他要请遍布全台的同乡吃饭,委托高秉涵负责召集大家。
高秉涵说:“全台的同乡?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靳老先生强调:“没有关系,你尽管下通知,人来的越多越好。”
王梅秀回大陆的前一天,三百多菏泽同乡在天成大酒店聚会。举杯之际,靳老先生说出了久藏在心底的话。
“各位同乡,我们来台湾已经整整40个年头,这些年来,在台湾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做客,怎么也无法找到那种落地生根的感觉。人不能忘本,饮水要思源,我们的”本“和”源“就是我们的”根“就是我们的老家!现在两岸关系有了松动,我们要和老家多联系,不要忘了老家,也不要让老家忘了我们!”
靳老先生的话说到了大家的心坎里,大家一起鼓掌。
靳老先生建议成立菏泽同乡会,提议大家以投票的方式选举出“同乡会会长”。他当场宣布要为同乡会捐出100万台币,当于同乡会的活动基金。
一听说要成立同乡会,同乡们又都争先叫好。
“早就该成立了,人家青岛、烟台、临沂还有淄博都成立好几年了。”
“我们虽然没有正式成立同乡会,但我们同乡的聚会也不少。”
“还是正式成立同乡会更好一些,大家可以以同乡会的名义统一组织结伴回家,来回也好有个照应,离开老家这么多年,一个个又都老眼昏花,单枪匹马的回去怕是连家门都摸不到。”
……
放下酒杯,大家就开始投票。令高秉涵惊讶的是,他竟然以全票通过,被大家选为会长。当然,这其中也包括王梅秀的那一票。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会长”一职,高秉涵感到有些措手不及。
轮椅上的靳鹤声说:“秉涵,大家的眼光是对的,我们这一辈的人,走的走,老的老,就是有这个心思也不具备这个体力,这是个为同乡服务的活儿,你年纪轻,又是律师,你就把这个责任担当起来吧。”
一边的张县长也说:“秉涵,两岸已经开放了,同乡们返乡探亲,非常需要有同乡会召集大家结伴同行,你可不要把这个会长当成个官来看,这是个劳心、劳力又贴钱的苦差事,就辛苦你了,我们大家都支持你。”
听大家这么一说,高秉涵反倒不好推辞。他微笑着端起一杯红酒,给大家深鞠一躬。
“在座的各位大多数都是我的老哥和长辈,当初,要是没有诸位同乡的提携和帮衬,就不会有我的今天,能为同乡们服务是我的荣幸,我会尽力的,以后有用的着我的时候,请各位尽管吩咐!”
说完,高秉涵就把杯子里的酒喝了。红酒划过嗓子眼的瞬间,高秉涵看到了在人群中正对着他咧嘴开怀大笑的朱大杰。
朱大杰前些天说要回大陆定居,不知道他是否最后拿定主意。
见朱大杰走过来,高秉涵就问他:“大杰你考虑好了没有?到底是回去定居还是回去探亲?”
朱大杰说:“回去定居,我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一套三居室,到时候专门给你留一间,你回去探亲可以住在我家里。”
大家热情高涨,纷纷商量着同乡会该组织些什么活动。有人说要定期组织回乡探亲,也有人说要和老家的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为老家搞一些公益性活动。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把每年探亲的日子定在四月份牡丹花开时节。
直到这时,高秉涵才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回乡恐怕是他以后的家常便饭。不知道石慧丽知道了这个消息,会是一种怎样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