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演播大楼,夜风带著城市的喧囂迎面扑来。
林彦站在路边,等著杨沁安排的那辆保姆车。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无功不受禄,白吃白拿的越多,日后谈判桌上的筹码就越少。
必须儘快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赚取足够的生命,將主动权握回自己手里。
正思索间,几个身影从不远处的阴影里挪了出来。
是四五个年轻女孩,手里捏著手机和应援牌,互相推搡著,却又不敢真的上前。
林彦回头,她们立刻停住脚步,紧张地看著他。
他认得这种眼神,是粉丝。
一方小心翼翼,另一方坦然以对。
“可以…可以给我们签个名吗?”
为首的女孩鼓足勇气,声音都在发颤。
林彦想起了网上那些关於追星的记述。
偶像清晨出工,她们在。
深夜收工,她们依然在。
只为看一眼,举起牌子,让那个人知道,他背后有人支持。
他没什么明星架子,也谈不上火。
不过是借了电影角色的光,有了一点微不足道的知名度。
否则,电影路演为何从头到尾都没有邀请他去。
当然,没有也好,他乐得清静,有更多时间去准备《九天》。
“可以。”
林彦的声音很温和。
他接过女孩递来的马克笔和海报,认真签下自己的名字。
“合影也可以。”
他主动提出,看著那几张瞬间亮起来的脸,心里没有波澜。
拍完照,夜已经深了。
他看著几个女孩单薄的衣衫,眉头微蹙。
“这么晚了,你们怎么回去?”
“我们坐地铁,末班车还来得及。”
林彦摇了摇头感觉不妥,乾脆直接用手机叫了车。
“上车吧,我叫车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