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乔辽会不会嫌他事儿多啊。
比如之前,乔辽买了个新杯子,摸着有图案,应该是陶瓷的,易秋光其实用过几次,但有一次,他放下杯子时,位置没找准,差一点就让杯子掉到地上了。
其实易秋光挺喜欢用杯子喝水的,但他总害怕自己会给乔辽添麻烦。
摔碎杯子就是一个麻烦。
碎掉的杯子需要收拾,还需要很久去慢慢收拾,乔辽是个细心的人,他肯定会在家里拖拖扫扫忙活半天,确定每个角落都收拾干净后,才肯放下心。
说实话,易秋光很喜欢这种时候,每当乔辽为他忙前忙后,易秋光就会觉得自己非常非常幸福,那是一种非常不懂事的感情。
就像一个做错事的人,却不害怕会被责骂,也不怕自己收拾不了残局。
易秋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都有乔辽。
在公司的时候,易秋光也不会用杯子,他大多数时候是用公司的一次性纸杯,还有时会买一瓶矿泉水喝。
也有同事问过他,怎么不买个杯子放在桌上,想喝水的时候去接一杯就好了,这份工作本来就得久坐,去接杯水还能顺便走动走动。
当时的易秋光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现在想了想,还好他没真的买个杯子带去公司。
其实易秋光可以买个塑料杯,或者买个不锈钢的,但他每次都嫌麻烦,懒得去买。
也还好他真的没买。
要是他真的买了,又被佟舟那个神经病拿起来喝一口的话,那这个杯子就要被易秋光扔进垃圾桶了。
买杯子是要花钱的,但被佟舟喝过的杯子是恶心的。
扔了心疼钱,不扔恶心人。
去他的佟舟!纯神经病啊!
易秋光在心里骂了佟舟一夜,第二天去公司之后,在听见这人的声音时,又把这人骂了好久。
真的怎么骂都骂不够。
今天的佟舟比昨天更有病,这人还是一直跟着他走,模仿着他的脚步,到了晚上加班结束时,还拿着一把伞说要送他。
送个屁啊,我有男朋友接的!
易秋光没搭理佟舟,打开盲杖就往公司外面走,但他能听见熟悉的脚步声,一直都跟在自己身后。
“你为什么要学我走路?”易秋光皱眉问道。
“我没学啊,”佟舟笑着说,“我走路的步子跟你很像吗,那我们还真是挺有缘分的。”
“没缘分,你别再和我说话了,”易秋光说,“我男朋友看见要误会的。”
佟舟“嗐”了声,说道:“不会的,他要是真的误会,那就是太小气了,对你一点信任都没有。”
紧接着,易秋光听见撑开伞的声音,佟舟说:“我送你回去吧,下这么大的雨,你也不方便。”
易秋光摇了摇头,说道:“我男朋友来接我了。”
“没来,”佟舟笑着拽住他的盲杖,“我没看见他啊,他肯定有事去忙了,我送你就好了。”
放屁,我都听见乔辽走路的声音了。
乔辽肯定来了。
下一秒,佟舟放开了盲杖,易秋光朝脚步声传来的方向伸出手。
这只手,是乔辽的没错。
他被乔辽带着往前走了两步,走进了伞下,易秋光听见雨水落在伞面啪嗒啪嗒响着,这声音,在此刻也不显得吵,因为易秋光心情好。
“你就是秋光的男朋友啊,我听秋光提起过你,”佟舟笑着说,“我本来是准备送他回家的,既然你来了,那我就把他交给你了。”
“他听不见,”易秋光的语气明显不太好,“就算他今天不来,我也不会跟着你走。”
佟舟没搭理易秋光,也不知道这人是在干什么,乔辽也一直不带着他回去,就这么站在公司门口。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乔辽终于带着他往回去的方向走。
但乔辽走得太快了,下雨的地面还有些滑,他匆忙收起盲杖,轻捏两下乔辽的手,在这人掌心画出一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