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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0(第18页)

琼莲三公主:“呃,那倒也不至于,你是不是有点太激进了。”

娜迦:“……是的,我想了想,也觉得一蹴而就有些不符合我们当下新旧交替的国情,是不是有些太激进了?原来如此,我是激进派……”

琼莲三公主:“直接把他全家都阉了就可以了嘛,不要打打杀杀的影响市容,正好还可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娜迦:???好家伙,保守派觉得激进派太过保守是吧???

娜迦如遭雷击。

娜迦瞠目结舌。

娜迦将求助的眼神投去秦姝那边,试图从秦姝那里得到一点启发,而秦姝果然也没有辜负娜迦求助的眼神,飞速从案头堆得小山一样高、一旦砸下来甚至都能把她给当场埋了的书堆里,艰难地抽出一本红皮书来,鲜红的封面上用烫金的字样写着这样一行大字:

《天界大典·最新修订版·民法典》

在修订之前,天界大典的厚度直接都能当凶器用,一本下去就能给人开个瓢,换做力气小一点的人甚至都没法把那本比起书来更像砖头的玩意儿拿在手里。

但在第一届天界代表大会召开过之后,原本厚得都能砸死人的那一摞口袋法,终于被相关部门分门别类,整理成了包括且不仅限于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资源法等无数按照具体部门分类的,能够保证切实“有法可依”的细化版。

秦姝翻书的动作很快,没一会儿就找到了能够对应处理琼莲三公主遇到的难题那一页,便摊开在二人面前,有理有据地下达了对张羽的判决:

“琼莲三公主是对的,的确应该对此人施以宫刑。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其本人的可控性和低危害性,还能够断绝他的仕途,因为身体上有残缺的人,是无法参与科举选官的。但至于要不要把受刑群体扩大到以张羽为中心的、他的家庭成员与所属族群中,则要看琼莲三公主本人的意见。”

“毕竟‘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从张羽本人行为不当的这件事中,不仅能够看出负责教养他的老师,并没有将除了读书之外的、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一并传授给他,反而给他讲了很多不该讲的东西;而且还能看出,他的父亲也没有积极承担起育儿职责,没有纠正他的一系列错误认知和举动,这才使得他举止无礼狂悖。”⑥

在此之前,别看大家背《三字经》的时候,把“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句话背得那叫一个滚瓜烂熟,但事实上操作起来的时候,在面对家里不成器的子孙时,几乎所有的“一家之主”,都会下意识先甩锅给自己的妻子和母亲:

“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哀也,未尝知忧也,未尝知劳也,未尝知惧也,未尝知危也。”⑦

“慈母出败儿……都是你们惯得他,把他都教得不成样子了!他要是能跟在我身边受我影响,肯定不至于这么没出息!”

这个操作再往后推两千年,就可以发展成“为了让男生更有阳刚之气,教师团队里必须录取足量男教师,必要的时候,降分录取也可以”;但天界代表大会可不惯着你,当即就按照人间的这些冠冕堂皇的说辞,把最新修订版的《天界大典·民法典》给定下了:

你不是说跟着你会养得更好吗?不是说慈母多败儿,不是说都是女人教得不好吗?不是天天都在那里喊口号喊得响亮吗?那就这么定了,株连的时候先不忙着株连妻族和母族,以生父和老师优先。

琼莲三公主:不是,我就是说着开个玩笑而已,因为我知道这样最解气但也最不可能……为什么成真了!

琼莲三公主身为生活在人间的龙族,这辈子都没能上过天界,对发生在天界的一系列改革,自然也始终处于和大家差不多的“只听说过,也隐隐感受到变化了,但从没正面看见过”的状态。

眼下乍然见到这部焕然一新的法律后,在发现这东西似乎真的可以给自己做主,而不是像之前杂乱无章的旧法那样,查个处罚方式都要像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转,琼莲三公主在最初的好奇过后,继而感受到的,是一种全然陌生的情绪:

真好啊……真好。

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要求,更合理的公平?我因为害怕扰乱人间的进程,而放他一马;可他既然要接受处罚,可见他本来可能会创造的成就,也要经由别人之手完成,他原本该享受的一切荣华富贵、能创造出来的一切成就、能握有的一切权力,都要移交给别人,这样才能确保命运的顺利推进,不至于出现变数……

那么,为什么这个人不可以是我?

补偿给我再多的金银珠宝又有什么用?有形的钱财必然有花光的一天。补偿给我所谓的美满姻缘又有什么用?不过是从一个牢笼跳到另一个牢笼。再多的尊荣,再多的封号,再多的钱财与法宝,都不能解决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我没有实权,否则的话,他怎敢如此对待掌握他生死的统治者?

综上所述,不如补偿给我足够的权力,不如让我和原本能够通过科举改变自己命运的他一样,也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我要去天界,我要向上走。我要看一看,能写出真正能为我做主的、这部法律的她们是什么模样,我要变成和她们一样的,很好很好的人。

正在琼莲三公主心神激荡之下,只听紫衣星冠的女子又翻过一页,娓娓道来,将她最期盼但也在心底自嘲最不可能实现的处决,发下来了:

“同时,在他做出以上一系列举措的时候,他原定的命数便尽数作废。”

“不管之前,他有着怎样的文气,命中注定要当什么样的官员,都要被尽数废除;为了让历史的进程不至于被此人引发的混乱耽搁,他的这一系列行为,侵犯的谁的权益,便该由谁来补全和领受他原来的命运。如若被害人的天赋更高,在领受此人原定的命运作为补偿后,能够造成的影响更积极、更深远,那么则由加害者在十八层地狱里,以等量偿还的方式代偿。”

这番话听起来很绕口,但说白了,核心就是俩字,“平账”:

假设,害人的原本可以中举做官,虽然没有高官厚禄的命,但至少也可以衣食无忧地当个禄蠹,那么他的这份命,在他的判决下达后,就要彻底跟他说再见,转而让受害人享有,也算是一种补偿;

但如果受害人的天赋实在太高了,做出来的成就甚至都超过了区区一个尸位素餐的官员,比如历经三朝,官至三公,加九锡,入太庙,此时,她在阳间的所作所为,就超越了她既定的命数,算得上是“逆天而行”。

可话又说回来,这本来就不是她的命!她只管享受补偿就好,受罚什么的,根本就不是她应该考虑的事情!所以,这一原本会遭受处罚的举动,在受害人的身上,便一笔勾销,转而让害人精在地狱里继续受苦还债。

这条法律不仅切实保证了命运的顺利推进,让两位司命和秦姝自己不至于天天突发加班,还可以真正做到厘清责任,在有效约束各族生灵行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是真正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且不必用任何一个无辜的个体去维护整体的稳定。

于是秦姝又核对了一下摆在另一边的,幽冥界加急送来的生死簿,诸天统御、万象宗师的判决便这样发下:

“综上所述,在我的职权范围内,我能做出的判决如下——”

“首先,如果你愿意的话,琼莲三公主,你可以去当这个执行人,亲手把他给阉了;如果你不愿意的话,便一并交予幽冥界的鬼差代劳。”

“其次,经查询,张氏的双亲早年俱已亡故。按照张氏本人近年来,曾多次祭拜其生父,为其整修坟茔,却只将其生母附在生父之畔,‘顺带着’享受香火供奉的决定来看,可判决张氏本人受生父影响更多。此人因生前多造口业、妄动欲念,眼下还在十八层地狱里服刑,可让父子二人一同偿还扰乱命数的罪过。”⑧

“再者,经查询张氏志大才疏,好高骛远,无业可为。他原本的命运是三榜同进士之末,终其一生也只能做个碌碌无为的文书官;若把他的命运补给你的话,你再怎么着,也能比他出息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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