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四得!
“此子恐怖如斯……竟然懂治国之道?!”
魏徵喃喃自语,眼神变得深邃起来。
“开饭啦!”
隨著一声锣响,干活的区域瞬间沸腾了。
浓郁的香味,顺著寒风直往鼻子里钻。
魏徵吸了吸鼻子。
这是什么味儿?有些膻,但更多的却是浓烈的辛辣和鲜香,勾得人馋虫直冒。
为了查个究竟,魏徵把老毛驴拴在远处,找了件破旧的外套披上,混在流民堆里,也排起了队。
他倒要看看,这林秋到底给百姓吃什么。
轮到他时,负责打饭的是一个胖乎乎的老兵。
“老哥,看你这身板挺虚啊,没干多少活吧?吶,这是你的!”
老兵虽然嘴损,但手却一点不抖。
满满一大勺浓汤倒进了魏徵带来的破碗里,还给了半个黑面馒头。
魏徵低头一看。
碗里热气腾腾,汤色奶白中透著红油。
再仔细一看里面的肉”
羊肺、羊肠、羊肝、羊血……
“这……这岂不是下脚料?”
魏徵一愣。
在唐朝,贵族吃羊肉,讲究的是吃肉。
这些內臟腥膻味重,又难以清洗,通常都是直接扔掉餵狗的。
这林秋,竟然拿这些东西给百姓吃?
魏徵刚要皱眉,但周围流民们狼吞虎咽的声音却让他迟疑了。
他试探著端起碗,喝了一小口。
一股滚烫的热流顺著喉咙直衝胃袋。
没有想像中的腥臭味!
辛辣的胡椒、浓郁的葱姜,完美地压住了羊杂的膻气,反而激发出了內臟特有的肥美。
羊肠软糯,羊肺脆嫩,羊血滑爽。
最绝的是汤里还有燉得软烂的野生萝卜,简直堪比野山参!
这一口下去,寒气全消,让人从头到脚都暖和了!
“呼……好汤!”
魏徵忍不住讚嘆出声。
他也是穷苦出身,自然知道这碗汤的含金量。
用最廉价、甚至被人遗弃的食材,做出了能救命、能御寒的美味。
这不仅仅是厨艺高超,更是物尽其用啊!
魏徵看著周围那些捧著汤碗、脸上洋溢著满足笑容的流民,心中对林秋的那点偏见,此刻已经几乎完全消除!
吃完饭,魏徵又溜达到了工地上。
他没忘此行的另一个目的,验证百骑司里面那些情报的真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