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了哄两句,不高兴了拳脚相加。
她甚至亲眼看到过,那几个黑人把一个不听话的白人女人拖出去。
那个女人第二天就出现在了街角,穿着暴露的衣服,在寒风里站着,等客人。
罗书昀当时就明白了,如果不跑,那就是她的下场。
所以她跑了。
丢下了刚出生的马库斯,一个人逃回了中国。
她知道这件事不对,知道对不起那?个孩子。
可当时她没有选择。
如果带上马库斯,杰克逊不可能放过她,那是他的种,他的财产。
如果不带马库斯,至少她自己能活着回去。
活着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重新做回王从军的贤内助,重新做回王轩的好妈妈。
十五年了。
她以为自己做到了。
可现在呢?
马库斯来了。
带着他爹的基因,他爹的手段,他爹的征服欲。
甚至比他爹更可怕。
因为杰克逊只会用蛮力,而马库斯会用脑子。
如果事情败露,自己被迫跟着马库斯去美国。
那十五年前的噩梦,就会再次上演。
不是再次。
是加倍。
马库斯才十五岁。
等他长到二十岁,二十五岁,三十岁……
她的后半辈子,就会像动物一样被圈养。
被儿子拿去宴客。
被儿子推上街角。
想到这些,罗书昀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但手机还在震。
嗡嗡嗡。
如同催命符一般。
罗书昀深吸了一口气。
绝对不能不接。
因为不接的后果,比接了更恐怖。
她必须接,必须装出正常的声音。
无论桌子底下在发生什么,电话里的声音,必须是正常该有的样子。
平静而温和,略带一点恰到好处的疲惫。
罗书昀将手机举到了耳边,猛的瞪了马库斯一眼。
那一眼里,带着几乎凝成实质的恳求。
别动了,求你了,我接电话,你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