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宇,男,23岁,汉族,现就职大连市中山分局第一刑警大队……”
“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陈述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作虚假陈述,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宣誓!”
宣誓之后,就是签署保证书,然后进入我出庭作证最重要的环节,接受控辩双方的提问与质询。
先上场的是公诉人,既检察官,因为之前已经和检院那边碰过,所以对于他的问题,我早都了如指掌,对答如流。
接下来上场的当然是辩护人,既林少文和林少武的律师。两兄弟是分别请了两个业界大拿。
“请问证人,你为何要让人单独拿走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进行查看?”
“因为要锁定犯罪现场的地点。”
“也就是说,你当时就认为我的被告人是犯罪嫌疑人?”
律师指了指被告席的林少武。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坑,如果我说是,他接下来一定会问我当时的判断依据是什么。我总不能说,我见他第一眼就知道了他是杀人犯。而且那个时候,林少武的演技,确实骗过了付宇两兄妹和铁俏。
“作为刑警,我知道行车记录仪的功能,所以我们要对其提供的地点进行秘密排查,锁定有可能是犯罪现场的地点。”
我才不会跳进坑里,说人的问题,我就按照之前的培训,牢牢抓住客观性。
看我不跳坑,林少武的律师也无可奈何。几个回合后,面对滴水不漏的我,他也只能向法官表示没有问题了。
于是,林少文的律师上场了,他上来先是问了几个常规问题,看上去并没有什么攻击性,但很快,他就暴露了真面目。
“你是以查案的目的,去见本案另一位证人尤念安,小名小王子的吗?”
“我见他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会是证人。”
“请回答我的问题,是以查案为目的还是不是?”
从他开口如此问这个问题,我就大概知道他要干什么了。但面对他的问题,我又不得不回答。
“不是。”
“好,证人是一名一直在调查本案的刑警。但同时,他也是本案被害人男友妹妹的好友,在案件已经移交检院后,他和他的这位好友,去见本案最重要的一位证人。这位证人未成年,他面对的并不是一个警察,而是一对感情交好的男女,是还是不是?”
“我反对。”
公诉人对林少文律师的发言进行反击,但失败了。
我依然要回答林少文律师的问题。他也果然如我所料,开始强调我和付宇的关系。他这样说,无非是想证明,我和付宇有诱导小王子的重大嫌疑。
如果小王子的证词没达到功效,那想定林家两兄弟的杀人罪,就难了。
于是我迎着林少文律师的目光,肯定的回答:“是。”
胜利的微笑在一瞬间划过他的脸庞,他要继续落实这一点,但这次,我果断打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