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七,雁门关新兵季度大比。
校场上黑压压站了四百余人,按营、什列队,鸦雀无声。高台上架着三面牛皮大鼓,鼓槌裹着红布。监考官是镇北将军府中军司马,姓严,人如其名,一张脸绷得如同冻硬的河面。
方宴站在丁字营队列前,侧头低声对身后的棠珩道:“别紧张。就四样:骑射、搏杀、负重、布阵。你箭术好,搏杀不差,后两样中等就行。”
棠珩点点头。他手心有些潮,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拿出几分本事。
藏在人群里最安全。这是宫里十六年教会他的第一课。
可方宴前夜说的话还在耳边:“该亮剑时就得亮剑。雁门关不埋没真本事,但也看不起藏着掖着的孬种。”
鼓声骤起。
“第一项,骑射!”严司马声音洪亮,“每什出二人,轮射百步固定靶。中八箭以上者,入下一轮——一百五十步移动靶!”
赵猛回头,目光扫过全什:“孙二狗,丁七九。出列。”
孙二狗咧嘴一笑,拍拍棠珩的肩:“走着!”
百步靶对棠珩而言太轻松。
宫里习射,八十步是常课,百步是考校。教习师傅是禁军退下来的神射手,说过他的天资:“殿下指力极稳,眼力也毒,就是心太静——射箭要的是一股锐气,您有时太收着了。”
此刻,棠珩搭箭开弓。
弓是方宴给的那把十四岁旧弓,比军中的制式弓轻些,但更称手。他屏息,瞄准——箭离弦的瞬间,心里那点犹豫忽然没了。
“嗖!”
正中靶心。
“好!”孙二狗在旁边喝彩。
一箭,两箭……五箭,六箭。
棠珩越射越稳,每一箭都钉在靶心附近,最偏的一箭也在红圈之内。周围渐渐响起议论声。
“丁字营那个新兵……箭路好稳。”
“第七箭了,全是红心。”
“比很多老兵都强。”
第八箭射出时,棠珩故意偏了半分——箭扎在靶心与边缘之间。
够了。他想。八箭全中红心太扎眼,这样刚好。
可第九箭搭上弦时,他听见旁边另一个什的新兵嗤笑:“京城来的少爷兵,也就前几箭能看。真本事得看后头——手抖了吧?”
那声音不高,但刺耳。
棠珩动作顿了顿。
他想起教习师傅的话:“您有时太收着了。”
想起方宴说:“该亮剑时就得亮剑。”
想起自己这一年多来在城墙砖缝里抠出的血痂,在雪地里冻僵的手指,在伤兵营闻到的血腥味。
——我凭什么还要“收着”?
搭箭,开弓。
这一次,他没有刻意控制。视线、呼吸、臂力、指力,所有在宫廷里被千锤百炼、又在北境风雪里被打磨出来的东西,在这一箭里毫无保留地释放出去。
“嗖——嘭!”
箭矢穿透靶心,力道之大,竟将木靶震得晃了晃。
全场一静。
第十箭,他换了更刁钻的角度——侧身半旋,箭从腋下射出,仍中红心。
十箭毕,九箭正中靶心,一箭近心。
严司马在名册上重重划了一笔,抬头看了棠珩一眼。
百步靶筛掉大半人。剩下不到百人,移步至更远的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