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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手足(第1页)

夜深了。

棠珩没睡。

他坐在屋里,月亮从窗纸透进来,落在地上,白晃晃一片。

他想了很多事。

想钱御史那三条。第一条是真的,第二条半真半假,第三条是脏水。三条掺在一起,真真假假,最麻烦。

他想皇上在朝堂上说的那句话:“定国公的功劳,朕知道。”

这话是说给所有人听的。意思是:朕知道他有功,但不代表他没过。

不是冲方振山来的。是冲他来的。

他又想起方振山以前说过的话:“我在边关二十一年,功过摆在那儿。真要动我,一条就够了,不用三条。”

对啊。如果要动方振山,一条罪名就够了。为什么要掺真假?

因为皇上要的不是方振山的罪,是方振山的软肋。

软肋是什么?是他。是那个“来历不明之人”。

他想了一夜。

想自己去求情?求情有用的话,王侍郎他们就不会被拦回来了。他去求,只会让皇上更觉得他和方家牵扯深。

想去找旧部?找了就是坐实第二条“旧部只认定国公”。而且方宴在边关,他写信让方宴别回来,自己更不能动。

他能做什么?

他什么都做不了。

除非——

除非他自己站出来。

钱御史第一条:收留来历不明之人。他就是那个“来历不明之人”。如果他主动认罪,说当年是自己走到雁门关,方振山只是按军规收留,这条罪名,就能从方家身上卸下来。

他想:我认罪,方家就能脱身。

他想起方晴。想起她落在他膝盖上的眼泪,一滴一滴,烫的。

想起方振山说的那些话:“你在雁门关三年,我教过你怎么当逃兵吗?”

他不是逃兵。但他要去认罪,这算不算逃?

不是逃。是扛。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月亮还是那么亮。他看着定国公府的方向。

在心里说:我认罪。我扛。

现在轮到他了。

天快亮了。他走回案边,坐下。从匣子里拿出那些素笺,一张一张看过去。

“心照”“秋燥”“天寒添衣”“雪后添衣”“工整”。

他看了很久。然后折好,放回去。

站起来,走到院子里。晨光落在脸上,有点凉。

他想好了。等天亮了,他要去乾元殿。

不是去求情。是去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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