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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第3页)

自丛林之初起,维恩根加河谷那些开裂和风化的岩石,就一直被岩石上的小不点儿居民利用着——他们就是忙忙碌碌、暴躁易怒的黑色印度野蜂。所有的足迹,在离峡谷还有半英里的地方,就已经拐弯避开了,这一点莫格里是很清楚的。多少个世纪以来,小不点儿居民从岩缝到岩缝,一直不断地筑巢和分群,再分群。白色的大理岩表面被他们沾满了陈年的蜂蜜,岩石内部的洞穴里被他们筑起了又高又深的蜂房,那里面从来不曾有人或兽,也不曾有火或水碰到过他们。整段峡谷的两侧,可以说像是挂着微光闪烁的黑色天鹅绒帷帘;莫格里看着看着,就沉到水下去了,因为那是密密麻麻聚集着的千百万只野蜂。岩石表面还缀着一团团一块块,碎碎零零,坠坠****,像腐烂的树干一样的东西,它们或者是陈年旧蜂房,或者是峡谷背风处新筑的一片片蜂巢之城。一大团一大团朽烂的、海绵状的垃圾已经滚落下来,卡在附生于岩石表面的树木和藤蔓中间。莫格里注意听的时候,不止一次听见岩壁上那些黑咕隆咚凸出来的平台上,一个装满蜂蜜的蜂房倾覆或者脱落了,窸窸窣窣地滑落下来。接着就是嗡嗡嗡一阵愤怒地扇动翅膀的声音。还有一种滴滴答答沉闷单调的声音,那是泼翻的蜂蜜在滴落,滴下来一路往下淌,淌到某个向外突起的岩架上,溢出来,淅淅沥沥缓缓地顺着细树枝流淌下去。河的一侧有一片小小的河滩,不足五英尺宽,高高地堆着无数年头积攒下来的垃圾。里面有死蜂、雄蜂、尘屑、旧蜂房,还有追随蜂蜜气味误入歧途闯进来打劫的飞蛾的翅膀。那些东西已经全都枯朽了,化作光溜溜的一堆堆最细的黑色粉尘。单凭这粉尘堆的刺鼻气味,就足以吓跑任何没有翅膀的东西,让他们知道小不点儿居民不好惹。

卡阿再一次向河流上游游去,一路不停,最后来到峡谷尽头的一片沙洲上。

“那些家伙是这个季节被杀死的,”他说,“看!”河岸上躺着一对年轻的鹿和一头水牛的骨架。莫格里看得出来,无论是狼还是豺,都没有碰过这些骨头,它们摆在那儿的姿势很自然。

“他们越了线,他们不懂得丛林法则,”莫格里喃喃地说,“小不点儿居民杀死了他们。趁着他们还没有醒,我们走吧。”

“拂晓之前他们不会醒的,”卡阿说,“现在我来给你讲讲吧。许多许多个雨季之前,一头被追猎的南方公鹿,从南边来到这儿。他不了解丛林,又有一群兽跟踪着他。他被恐惧蒙蔽了眼睛,从上面跳了下去;兽群单凭眼睛瞅着往前奔跑,因为他们追踪猎物昏了头、盲了眼。太阳已经很高,小不点儿居民非常多而且非常愤怒。兽群中跳进维恩根加河的也很多,但他们还没碰到水就已经死了。那些没跳的也死在了上面的岩石上。但是公鹿活了下来。”

“怎么回事?”

“因为他是第一个过来的,他是在逃命,在小不点儿居民发觉之前就跳了下来;没等他们聚拢过来把他杀死,他就已经到了水里。在小不点儿居民的威力下,跟过来的兽群全部丧了命。”

“公鹿活了下来?”莫格里缓缓地重复道。

“至少当时他没有死,虽说没有谁在下面等着,用强壮的身体保他落到水面时平安无事,就像某个又老又肥又聋的黄色扁脑袋会在下面等着一个人儿那样——是的,扁脑袋会等着他的,尽管德干的所有野狗会尾随着他追过来。你肚子里是怎么想的?”卡阿把脑袋贴近莫格里的耳朵,说道。稍微过了一会儿,男孩才答道:“这是去拔死神的髭须,不过……卡阿,你的确是整个丛林里最聪明的。”

“好多动物这么说过。听好了,如果野狗跟着你……”

“他们肯定会跟着的。嚯!嚯!我舌头下面有许多小刺等着扎进他们的皮里。”

“如果他们的眼睛只盯着你的肩膀,昏了头盲了眼地追你,那些没死在上面的就会下水,要么在这儿,要么在地势低一些的下游。小不点儿居民会铺天盖地飞起来把他们淹没。维恩根加河的水现在是很饥饿的,他们可没有卡阿在下面接着,只会被冲向下游,冲到西奥尼狼穴附近的浅滩,你的狼群可以在浅滩上迎着他们,咬断他们的喉咙。”

“啊嗨!咿哦哇哇!除了旱季下大雨之外,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剩下来的就是奔跑和跳跃这种小事了。我会让那些野狗好好认识一下我,那样他们就会跟在后面紧追不放。”

“你去看过上面那一片岩石吗?有没有从岸上看过它?”

“还真没有。这个我忘了。”

“去看看吧。它的表面朽烂得不成样子,全是裂口和孔洞。你要是眼睛不看,笨笨地一脚踩下去,狩猎就完结了。听我说,你自己待着,我离开一会儿,去给狼群捎个话,让他们知道该在哪儿等着野狗。这全是为了你的缘故,至于我自己,我和任何一匹狼都无亲无故。”

他向下游蹿去,来到会议岩的对面,碰上法奥和阿克拉正在仔细辨听夜间的声响。

“嗬咝!狗,”他兴高采烈地说,“那些野狗会被水流冲下来。你们如果不害怕,可以在浅滩杀死他们。”

“他们什么时候来?”法奥问。“我的人崽儿在哪里?”阿克拉问。

“到时候他们就来了,”卡阿说,“等着看吧。至于你的人崽儿,你们得到他一个诺言,就把他推到死神面前去了。你的人崽儿和我在一起哪,如果他还没有死的话。错不在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你这条褪了色的狗!在这儿等着野狗吧,有人崽儿和我站在你们一边战斗,你们应该感到高兴。”

卡阿倏地又向上游蹿去。他在峡谷的中段停住身子,仰望着峭壁的轮廓,不一会儿,他就看见了莫格里的脑袋。它在星空的映衬下移动着。接着,空中飕的一声,一个干净利落的身形啪地落下来,脚先入水;转眼间,男孩已经再一次安歇在卡阿盘绕的身体上了。

“夜里跳下来算不得一回事,”莫格里平静地说,“我这就已经跳过两回了,闹着玩儿一样。不过,上面是一个凶险的地方——低矮的灌木丛和很深的沟壑里,密密麻麻全是小不点儿居民。我已经在三道沟壑的边上垒了一些大石头。到时候我边跑边把那些石头踢下去,小不点儿居民就会在我身后飞起来,怒不可遏。”

“这是人类说的话,是人类的狡诈,”卡阿说,“你很聪明,不过小不点儿居民始终是怒气冲冲的。”

“不,黄昏时分,远远近近所有的翅膀都会休息一会儿的。我会在黄昏时分陪野狗玩儿,因为野狗最善于在白天狩猎。现在他们正跟着温托拉带血的踪迹,追过来。”

“兰恩不会放弃一头死牛,野狗不会放过带血的踪迹。”卡阿说。

“那我就给他们弄一条新的带血的踪迹,用他们自己的血。有可能的话,再恶心他们一顿。你会待着不走,等我领着那帮野狗回到这儿吗,卡阿?”

“我会的。可是,万一你在丛林里被野狗杀死,或者来不及跳下河就被小不点儿居民杀死呢?”

“明天的吃食明天去猎取。”莫格里套用丛林里的一句谚语来回答,然后又说,“我死的时候,就是唱死亡之歌的时候。狩猎大吉,卡阿!”

他的胳膊松开了岩蟒的脖子,划着水,宛如山洪中漂流的一根木头,在峡谷中顺流而下,游向远处的河岸。他在下游遇到了平缓的河水,快乐透顶地大笑起来。莫格里喜欢的事莫过于此,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拔死神的髭须。让丛林知道,他是丛林里的霸主。从前他常常在巴洛的帮助下,盗取不成林的树木上的蜂巢,所以他知道小不点儿居民讨厌野蒜的气味。他采集了一小捆野蒜,用树皮绳子束在身上,然后循着温托拉去往狼穴的带血的踪迹,由南往北行了大约五英里。一路上他偏着脑袋望着树木,一边望一边咯咯地笑。

“我做过青蛙莫格里,”他自言自语道,“我说过我是狼莫格里。现在我得先做一回猿猴莫格里,然后再做公鹿莫格里。最后,我要做人莫格里。嗬!”他的拇指从刀锋上滑过,试了试那柄十八英寸长的刀。

温托拉走过的地方,一路洒着暗红色的血滴。这条血迹所经过的一片林子里,树长得很密。树林向东北方向延伸,到达离野蜂岩不到两英里的地方时,树木渐渐变得越来越稀疏。林子边缘的最后一棵树与野蜂岩的低矮灌木丛之间,隔着一片开阔地,它连藏得住一匹狼的遮挡也没有。莫格里在一棵棵树下一路小跑着,判断着树枝与树枝之间的距离,偶尔还会爬上树去,试一试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就这样,他一直跑到了开阔地,仔仔细细把整片区域研究了一个小时。然后他回过头去,重新跑回到温托拉的踪迹上,刚才他偏离它了。他找了一棵树,爬上去安顿下来。那树有一根横着长的树枝,离开地面大约八英尺,他就安安稳稳地坐在上面,一边在自己的脚底板上磨着刀,一边自个儿哼哼唧唧地唱着歌。

快要到正午了,太阳很暖和,这时他听见了嗒嗒的脚步声,嗅到了野狗群令人憎恶的气味。那些冷酷无情的家伙,沿着温托拉的踪迹,一路小跑着过来了。从上面往下看,红毛野狗的身量好像还不及狼的一半,但莫格里知道他们的脚劲和颚板咬力有多么大。野狗大头领低着尖尖的枣红色脑袋,一路跑一路嗅着踪迹,莫格里盯了他一会儿,冷不丁给了他一句“狩猎大吉”!

那畜生抬起头来看,他的同伴们在他身后停下了:一大群一大群的红豺,低垂着尾巴,肩膀厚实,后腿细弱,嘴巴血红。一般说来,野狗是一个沉默寡言的族类,即便在他们自己的丛林里,也非常没有礼貌。聚集在莫格里下方的野狗大约有足足两百条,不过他看得出来,每一群的首领都在饥饿地嗅着温托拉的踪迹,想带动整个野狗群前行。绝对不能让他们走,否则大白天他们就能到达狼穴了;莫格里打算把他们牵制在树下,到傍晚再让他们离开。

“谁准许你们来这儿的?”莫格里说。

“所有的丛林都是我们的丛林。”这就是他得到的答复,野狗大头领说这话时露出了满口的白牙。莫格里笑嘻嘻地朝下面看着,惟妙惟肖地模仿起德干的跳鼠契凯那种尖声尖气、嘁嘁喳喳、喋喋不休的声音举止。莫格里是想让野狗们明白,他莫格里认为野狗并不比契凯强。野狗群靠拢过来,围住了树干,头狗凶猛地吠叫着,骂莫格里是树猿。莫格里给他的答复是把一条光腿伸下来,就悬在头狗的头顶上,扭动着没毛的脚趾。要激起野狗群的愚蠢的怒气,这就足够了,而且岂止是足够。那些脚趾间有毛的家伙,最忌讳的就是别的动物揭他们的短。头狗往上一蹿,莫格里就把脚一闪,他还甜腻腻地说:“狗儿、红豺!回德干去吃蜥蜴吧。去找你的狗兄弟契凯吧,狗儿、红毛、红豺!每根脚趾中间都有毛的红豺!”说完他又玩弄起自己的脚趾来。

“赶快下来,别等我们把你饿死,没毛的猿猴!”野狗群喊叫着。这正是莫格里想要的效果。他在树枝上躺下来,脸贴着树皮,右胳膊闲着。他拉开这样一副架势,把自己对野狗的了解和看法告诉了他们,包括他们的举止、他们的习惯、他们的配偶和他们的小崽子。天底下没有一种言语,比丛林居民表示嘲讽和鄙视的语言更加歹毒、更加扎心扎肺。你动一动脑筋,就会明白莫格里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了。正如莫格里对卡阿说过的那样,他的舌头底下有许多小刺。他慢慢地、故意地用话去激野狗,逼得他们由沉默而咆哮,由咆哮而狂吠,由狂吠而淌着口水声嘶力竭地嚷嚷疯话。他们想回敬他的辱骂,但这就好比一头幼兽逼急了也会试着回敬卡阿一样。自始至终,莫格里一直用双脚钩住树枝,右手虚握着放在身体一侧,随时准备行动。枣红色的大狗已经跃到空中好多次,但莫格里没敢冒险佯攻他一回。最后,他被激得发了狂,以超体能的力量,腾地蹿到空中,离开地面有七八英尺。这一瞬间,莫格里的手像树蛇的脑袋一般,嗖地射出去,一把揪住了他颈背上的皮。他的身体往下一坠,树枝嘎嘎地摇晃起来,差一点把莫格里甩到地上。但莫格里死拽着不松手,一英寸一英寸地把那畜生提起来,像吊起一只淹死的豺一样,把他吊在了树枝上。然后莫格里伸左手抽出刀来,割下毛茸茸的红尾巴,接着就把他扔回到了地上。他要的正是这个效果。现在野狗群不会再追着温托拉的踪迹往前跑了,除非他们杀死了莫格里,或者莫格里杀死了他们。他看见野狗们腰腿哆嗦着蹲下来,围成了一个个圈子。这意味着他们要待着不走了。于是他爬上更高的一根树杈,舒舒服服地背靠在树上,睡觉。

三四个小时之后,他醒过来,数了数野狗群。全体都在,一个个默不作声,喉咙发干,面无表情,目光像钢一般冰冷。太阳开始沉落。半小时后,岩石上的小不点儿居民就会结束一天的辛劳;你们知道的,黄昏时分打斗,野狗不是处在最好的状态。

“我不需要如此忠诚的看守,”他彬彬有礼地说,从树枝上站了起来,“不过我会记住你们的忠诚。你们是真正的野狗,但是在我看来,一个种类有这么多只,数目多了些。为了这个缘故,吃蜥蜴的大家伙的尾巴我是不会还给他的。你很不高兴吗,红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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