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奇
星期天傍晚,我和凯特、黛卡一起开车去爸爸的新家,位于镇上相对豪华的地段。今天是每星期一次的例行家庭聚餐。我还是穿着往常穿的那件普通海魂衫和卡其裤子。
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只是盯着窗外的风景,甚至连收音机都没开。“去那边好好玩。”妈妈在我们临下车前叮嘱说,努力装出高兴的样子,但是我知道,我们一上路,她就会打开一瓶酒,然后和闺密、朋友煲电话粥。自感恩节之后,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见面,也是第一次来他的新家,他和萝丝玛丽还有她的儿子一起住在这里。
他们住在那些巨大而崭新的房子其中之一里,整条街上的房子看起来没什么两样。我们推开院门的时候,凯特说:“在这儿喝醉之后还能找对家门吗?”
我们三个大步走在干净的白色行道上。车道上停着的两辆一模一样的越野车和这里非常般配,闪耀夺目,好像那些自命不凡的机器般的生活需要这些来维系。
萝丝玛丽来应门。她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红金色的头发,脸上带着一抹忧虑的笑容。根据妈妈的说法,萝丝玛丽就是属于保姆型女人,而同样根据妈妈的说法,这正是爸爸所需要的。她带着从前夫那里继承来的200000美元遗产,和一个七岁的豁牙儿子乔什·雷蒙德,他可能是我的亲弟弟,也可能不是。
爸爸从后院咚咚咚地跑过来迎接我们,他准备了十六公斤的肉在后院里烧烤,尽管现在是一月,而不是七月。他的T恤上写着“参议院,滚蛋”。他十二年前是一个职业曲棍球手,人送外号叫“猛击手”,直到他的股骨撞上了另一个人的头导致粉碎性骨折。他看起来和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时一样,相对于同样年纪的男人,他长得特别帅,身材特别好,好像时刻准备着被召回球队,但是他的黑发已经夹杂了一些白发,这是前所未见的。
他和我的姐姐、妹妹拥抱后,照着我的后背拍了一掌。和大多数曲棍球手不一样的是,他不知用什么方法,把自己的牙齿保护得很好,现在他正朝我们露出八颗牙的标准笑容,就好像我们是他的粉丝。他想知道我们这星期过得怎么样、学校怎么样,我们有没有了解什么他可能不知道的事。这是一个挑战,相当于他扔下的战书。这是一个给聪明的老爸难堪的机会,不过这个游戏已经不再有趣,所以我们全都没有理会。
爸爸又问起十一月和十二月的游学项目,我愣了一分钟才反应过来,他是在问我。“呃,还不错。”干得漂亮,凯特。我咳了一声,对她表示感谢。他完全不知道二年级以后我在学校砸东西的事儿以及惹的其他麻烦,因为去年,在摔吉他事件过后,我跟沃特兹校长说,爸爸在一起狩猎事故中被人误杀了。他从来没有费心思查证过这件事,现在无论我出了什么问题,都只会给妈妈打电话,也就是说实际上他是在给凯特打电话,毕竟妈妈从来不会检查语音信箱。
我捡起落在烧烤架上的叶子。“他们邀请我留下来,但是我令他们失望了。我是说,虽然我很喜欢花样滑冰,而且滑得相当不错,我猜这是从你身上继承来的,但是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想要以此为职业。”我生命中最开心的时刻之一,就是发表这样的评论,我觉得,有个同性恋儿子是一位父亲最可怕的梦魇。
他的回应只是打开另一罐啤酒,然后用夹子去攻击那十六公斤肉,就好像那些肉很危险,随时可能跳起来把我们全都吞掉。我倒是希望这是真的。
到了正餐时间,白金色调的餐厅里铺着一块纯天然的羊毛地毯,就是能用钱买到最贵的那种。这跟他们刚搬进来时,屋子里铺的那块低劣的尼龙地毯对比,显然提升了很多。
乔什·雷蒙德很少收拾桌子,因为他的妈妈是个小个子,而她的前夫也是个小个子,而爸爸却不一样,他是个巨人。我这同父异母的弟弟却和我不一样,我在他这么大的时候个子很小,他干净、整齐,而我有着外翻的胳膊肘和尖耳朵。他的一切都恰到好处,这也是让我觉得他或许和我父亲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原因之一。
此时此刻,乔什·雷蒙德踢着桌子腿,隔着餐盘用他那双巨大的、圆溜溜的、眨都不眨的猫头鹰似的眼睛,瞪着我们。我说:“挂在上面感觉如何,小朋友?”
他尖叫着作为回应,我的“猛击手”老爸托着自己布满胡渣的完美下巴,用修女一般温柔、耐心的语气说:“乔什·雷蒙德,我们之前讨论过你踢桌子的事了。”他从未用这种语气对我或者我的姐姐和妹妹说过话。
黛卡,她的盘子里已经堆满了食物,她一边吃,一边看萝丝玛丽一个一个给其他人分食物。当萝丝玛丽拿起我的盘子时,我说:“我不吃,谢谢,除非你这里有纯素汉堡。”她只是朝我眨了眨眼睛,手还停在半空中,头也不转地向爸爸的方向瞥了一眼。
“纯素汉堡?我是吃肉和土豆长大的,三十五年都没变过。我认为既然将食物端上桌的人是我父母,那就轮不到我去提要求。”(他去年十月的时候就满四十三岁了)他撩起自己的衣服,拍拍肚皮,那里依然平坦,但是已经没有六块腹肌了,然后摇着头,朝我微笑,那是一个有了新妻子、新儿子、新家、两辆新车,只需要拨出额外的一两小时给自己原来的亲生儿女的男人的笑容。
“我不吃红肉,爸爸。”事实上,更准确地说,那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芬奇才是素食主义者。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上周。”
“哦,天哪……”爸爸往后靠,瞪着我,而黛卡则照着自己的汉堡咬了血淋淋的一大口,肉汁顺着她的下巴流下来。
凯特说:“老爸,你别费心了。如果他不想吃的话,就别让他吃了。”
我还来不及阻止他,那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芬奇便说:“这世上通往死亡的路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是从楼顶上跳下来,还有一种是每天用别的生物的肉慢慢毒死自己。”
“我很抱歉,西奥。我不知道。”萝丝玛丽朝爸爸瞥了一眼,他还一直盯着我,“我给你做个土豆沙拉三明治怎么样?”她带着希望询问,于是我同意了,尽管土豆沙拉里有培根。
“他也不能吃那个。土豆沙拉里有培根。”这句话是凯特说的。
爸爸说:“哦,他可以把那个该死的玩意儿挑出来。”“挑”的发音很像是“掏”,这是爸爸在加拿大长大的历史痕迹。他看我的眼神带着怒意,于是我们都闭上了嘴,我们越早吃完,就能越早离开。
到家后,我亲吻了妈妈的脸颊——她需要这个吻,我闻到了一丝红酒的气息。“你们几个玩得开心吗?”她问,我们都知道她希望我们求她同意让我们永远不要再去那个鬼地方。
黛卡说:“当然不开心。”说完,她就噔噔噔地跑上楼去了。
妈妈松了一口气,又喝了一口酒,追着她上去了。周日的时候,她都会尽量当一个好家长。
凯特拆开一包薯片,说:“这太蠢了。”我明白她的意思。“这”是说我们的父母和星期天,或许还有我们整个乱七八糟的生活。“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必须要过去,假装喜欢对方,大家都心知肚明。装呗。”她把薯片递给我。
“因为人们喜欢假装,凯特。他们觉得这是对的。”
她将头发甩过肩膀,用一种表示她在思考的方式皱着脸。“你知道,我最后还是决定秋天的时候去上大学。”爸妈离婚后,凯特原本主动提出留在家里。她说:妈妈需要人照顾。
我突然就饿了,我们两个把薯片递过来传过去,传过去再递回来。我说:“我还以为你喜欢不上学的时光。”我很爱她,足以让我陪她一起假装这是她留在家里的另一个原因,这和她那个高中时代的骗子男友完全无关,也就是她计划未来生活时想着的那一个。
她耸耸肩:“我不知道。或许现在和我希望的‘不上学的时光’不太一样。我在考虑去丹佛,或许能够看看外面的世界什么样。”
“罗根?”也就是她高中时代的骗子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