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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奇(第1页)

芬奇

二月的第二个星期下了一场暴风雪,这个小镇停电整整两天。最好的事就是不用去上学了,但是最差的事就是这场雪下得太大,天气冷得可怕,你在户外根本待不了五分钟。我跟自己说那只不过是水的另一种形式,我一路走到薇欧拉家,我们在她家门堆了一个全世界最大的雪人。我们给它起名叫布莱克先生,而它的命运就是在其他人出来漫游的时候展示给别人看。然后,我们和她父母一起坐在壁炉前,我假装自己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

等到道路上的积雪都清除了,我和薇欧拉就非常非常小心地溜着车在路上跑,去看涂成七彩色的桥、看周期表展览、看七根柱,还有美国第一对火车大盗雷诺兄弟的刑场和墓地。

我们爬过帝国采石场高高的峭壁,他们在建造帝国大厦的时候从这里采走了一万八千六百三十吨石材。我们去看了印第安纳州的月球树,它是一棵树龄超过三十年的梧桐树,从一颗树种子长起来,这颗树种子被带去过月球后来又被带回来。这棵树是自然界的摇滚明星,因为最初那株五百年的大树落下的树种里,只有五十粒存活下来,而它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去科科莫听风吟,我们将小浑蛋停在格雷威第山的山脚下挂上空档,然后一点一点往山顶蹭。它就好像是这个世界上速度最慢的过山车,但是不知怎么我们成功了,几分钟以后我们蹭到了山顶。然后,我带她去了我喜欢的餐厅“幸福之家”吃情人节大餐,那家餐厅在一条商业街的最尾端,我们开车要从家走十五英里。那里有整个密西西比东部最好吃的中餐。

春之始在星期六的时候到来,我们就是在这天出发去了普雷里顿的蓝洞,那儿是一块私人领地,里面有三座湖。我收拾了一下我们要留在这里的东西——她能力测试分数的成绩单一张、两支铅笔和四根断了的吉他琴弦。天气非常暖和,我们都不用穿外套,只穿毛衣就行,在我们忍受了那么久的严冬之后,这种感觉几乎就像是在热带。

我伸出手领着她从路堤走上来,然后又下了山坡来到一个宽广的碧蓝圆湖前,湖的四周全都被树林环绕。这里非常私密且寂静,我假装我们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人,我多希望这能是真的。

“好了。”她说着长长吐出一口气,就好像她一路走来一直都憋着气。那副护目镜挂在她脖子上。“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就是蓝洞。”我说,“他们说这个湖深不见底,又或是这座湖底下面是流沙。他们说在湖心的地方有一股力量能够将你吸进地下河,然后顺着河水直接冲进沃巴希。他们说它可以将你带进另一个世界。这是海盗藏宝藏的地方,是芝加哥的走私犯沉尸和处理偷来的汽车的地方。据说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有一群十几岁大的男孩在这里游泳,结果消失了。在1969年警察派了两个警长当代表组了一支探险队来这里探索蓝洞,结果一辆车也没找到,更没有什么宝藏和尸体。但是他们也没有找到湖底。他们只找到了一个漩涡,差点将所有人全都吸到湖底。”

我已经摘下了红帽子、手套,脱掉黑毛衣,现在穿着一件海魂衫和牛仔裤。我把头发剪短了一点,薇欧拉刚看见我的时候,说:“正宗美国范儿芬奇。很好。”现在我踢掉鞋子,脱掉海魂衫。太阳底下站着已经开始觉得热了,我很想下去游泳。“无底的蓝洞遍布世界各地,每一个蓝洞都有许多神秘的传说。这些洞是在最后一次冰河时期的时候经历了上千年才形成的。它们就像是地球上的黑洞,一个什么都无法逃离的地方,是时间和空间的尽头。而我们自己州居然就真的有一个这样的地方,真他妈棒!”

她回头看了一眼后面的房屋汽车和高速路,然后笑着看我:“的确非常棒。”她踢掉自己的鞋子,脱下衣服和短裤,就这样,短短几秒,她就站在那里只剩胸衣和底裤,一身都是那种有一点暗的玫瑰色,但不知怎么却是我见到过的最性感的颜色。

我现在完全变得说不出话来,她开始大笑:“哈哈,得了吧。我知道你根本就不会害羞,所以脱了裤子我们一起下去吧。我觉得你是想要验证一下看看传言是不是真的。”我的脑海一片空白,她又扭腰挺胯摆了个姿势,阿曼达·蒙克式的姿势,一只手叉腰,“不去看看这里是不是真的无底?”

“哦对,没错,当然。”我脱下自己的牛仔裤只着一条四角**,然后我拉起她的手。我们走到环绕蓝洞一部分的石壁前,开始往上爬。“你最害怕什么?”我在我们跳下去之前问她。我几乎已经感觉到我的皮肤开始被太阳晒得发烫了。

“怕死。怕失去我的爸爸妈妈。怕自己余生就这样度过。永远不知道我应该做什么。怕平庸无为。怕失去我爱的每一个人。”我想着不知道这群人里包不包括我。她站在石头上蹦蹦跳跳,好像很冷。我努力不在她跳的时候盯着她的胸部看,因为,无论那个正宗美国范儿的芬奇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是一个变态。“你呢?”她问。她将护目镜戴好,“你最害怕什么?”

我想,我最害怕的应该是那句“小心一点”。我最害怕的是一直往下掉落。我最害怕沉睡和那种即将来临的、失重的毁灭感。我最害怕我自己。

“我没有害怕的事。”我握住她的手,我们一起跃进空中。在那一刻我什么都不害怕,只怕松开她的手。水出人意料地温暖,在湖面之下,是一种出奇清澈而美丽的蓝色。我看着她,希望她的眼睛是睁开的,的确是。我用自己闲着的那只手,指指下面,她点点头,头发像水草一样散开。我们俩,一起游,仍然拉着手,好像一个人长了三只胳膊。

我们往下游,朝着湖底游去,如果这里有一个湖底的话。我们越往深处走,蓝色变得也越深。水感觉也暗了许多,就好像水的重量终于落下来。这个时候我觉得她拉了拉我的手,然后我任由自己被她拉回到湖水表面露出头,我们吐出被吸进肺里的水。“天哪。”她说,“你居然能憋气憋这么久。”

“我经常练习。”我说。我突然希望我没有说过这句话,因为这是那种我确信最好只在我自己脑海里响起的话之一。

她只是笑着朝我身上泼水,我也朝她身上泼。我们就这么泼了一会儿,然后在湖面上游着追逐她,潜进水底,抓住她的腿。她从我的手掌中滑开,用蛙式游了一会儿,动作干净有力。我提醒自己她是一个来自加州的女孩,或许是在海洋里游泳长起来的。我突然觉得有些嫉妒她没有遇见我的那些年,然后我也游过去追她。我们踩着水,彼此看着,突然全世界的水都无法将我的肮脏想法冲洗干净。

她说:“我很高兴我们来了这里。”

我们平躺着浮在水上,手拉手,面向太阳。因为我是闭着眼睛的,于是我呢喃着说:“马可。”

“波罗。”她立刻接道,声音听起来慵懒而遥远。

过了一会儿,我说:“你想再去找找湖底吗?”

“不。我喜欢这里,喜欢现在这样。”然后她问,“离婚是什么时候?”

“去年这会儿吧。”

“你事先知道会这样吗?”

“知道,也不知道。”

“你喜欢你的继母吗?”

“她挺好的。她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可能是爸爸的也可能不是,因为我十分确定过去几年里他一直在骗她。他曾经离家出走过一次,那时我十岁或十一岁,他说他跟我们再也过不下去了。我觉得那时候他就和她在一起了。后来他回来,但是当他为了更好的生活再次离开的时候,却说得很明白,都是我们的错。他回来是我们的错,他不得不离开也是我们的错。他只是不适合有家。”

“然后他和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结婚了。她儿子是什么样的?”

一个我永远都不会成为的儿子。“就是个孩子。”我不想谈乔什·雷蒙德,“我要去找湖底了。你自己在这儿行吗?介意吗?”

“我可以。你去吧。我就在这儿。”她说着漂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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