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奥利弗被带到一处低矮的拱廊底下,往一个肮脏的庭院走去,由小径进入这一即决裁判所。他们进入一个地面铺过石块的小院子,在那儿遇到一个身材矮胖的男人,他的脸上蓄着一簇连鬓胡子,手里拿着一串钥匙。
“出了什么事?”这个男人漫不经心地问道。
“一个偷丝质手帕的小家伙。”押着奥利弗的人回答道。
“被偷的是你吗,先生?”手里拿钥匙的人问道。
“是的,”老先生回答道,“可是我不能肯定这个孩子真的偷了我的手帕。我……我倒不那么坚持追究这一事件。”
“你现在必须去见警务司法官,先生,”这男人回答道,“法官阁下过一会儿就有空。喂,小坏蛋!”
奥利弗在这儿被搜身,因为在他身上什么也没有找到,他便被监禁了起来。
“那孩子脸上有某种东西,”老先生用书的封皮轻叩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慢慢地走开,“有某种令我感动、使我感兴趣的东西。他可能是无辜的吗?他看上去像……可是,”老先生突然停住,仰望天空,惊叫道,“我的天哪!我以前曾在哪儿见过像这样的相貌?”
有人碰了他的肩膀,使他惊醒过来。带钥匙的人要他跟着自己到警察局。他赶快合上书本,立即被领到威风凛凛、大名鼎鼎的方先生面前。
方先生中等身材,干瘦干瘦的,脊背长长的,颈部僵直,头发稀疏,仅有的那几根头发又长在脑袋的后部和两侧。
方先生碰巧这时候正在读当天晨报上的一篇社论。社论提及他最近做出的一项裁决,并且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政大臣对他特别注意。他很生气。这时,他怒容满面地抬起头来。
“你是谁呀?”方先生问道。
老先生有点诧异地指了指自己的名片。
“警官!”方先生轻蔑地用报纸将名片扫掉,说道,“这家伙是谁?”
“警官!”方先生将报纸扔到一边,说道,“这个家伙受到什么指控?”
“阁下,他根本没有受到指控,”警官回答道,“他是到庭告这个男孩的,阁下。”
“到法庭告发这个男孩,是吗?”方先生傲慢地把布朗洛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说道,“让他宣誓!”
“在宣誓之前,请让我说句话,”布朗洛先生说道,“我要说的是,如果没有亲身体验,我真的不会相信……”
“让这个人宣誓!”方先生对书记员说道,“我一句也不愿再听,让他宣誓。”
这激起了布朗洛先生的无比愤怒。不过,也许他考虑到如果发泄怒火,只会伤害这个男孩,因此他抑制住了自己的情感,立即顺从地宣誓。
“好啦,”方先生说道,“你指控这个孩子什么罪?你有什么话要说,先生?”
“我刚才站在一个书摊旁……”布朗洛先生开始说道。
“住口,先生!”方先生说道,“警察!那个警察哪儿去啦?得啦,让这个警察宣誓。喂,警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布朗洛先生被多次打断并一再受到侮辱,他竭力想说明自己的情况,说他在惊奇的当儿看见这个男孩逃跑,他就追逐他;并表示如果法官认为这个孩子虽然不是小偷,但与小偷有牵连,那么,希望在司法的允许下,法官能对这个孩子从宽处理。
“他已经受伤了,”老先生最后说道,“我担心,”他的眼睛往被告席瞥了一眼,有力地补充道,“我真的担心他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