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了,递给沈疏夜。
字写得规规矩矩的,一笔一划,像小学生描红。他看着看着,忽然笑了。
“你写字还是这么丑。”
林清辞瞪他一眼:“你写的也不好看。”
“我那是草书。”
“草什么书,鬼画符。”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一起笑了。
笑着笑着,沈疏夜把本子合上,小心翼翼地塞回怀里。
林清辞问:“怎么不扔了?”
沈疏夜说:“扔什么,这是命。”
林清辞愣了一下。
沈疏夜把他揽进怀里,下巴搁在他头顶上。
“傻子。”他说。
林清辞靠在他肩上,看着天上的星星。
“嗯。”
“以后,每年今天,都来这儿看星星。”
“好。”
“看一辈子。”
“好。”
风吹过来,凉凉的,带着山里的草木味。星星在天上眨眼睛,一颗,两颗,三颗,数不清。
狂欢持续了三天三夜。
三天里,街上全是人,白天黑夜都有人。放鞭炮的,敲锣打鼓的,喝酒的,跳舞的,唱歌的,哭的,笑的,抱在一起的。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会儿,歇够了接着闹。
三天后,街上渐渐平静下来。
鞭炮纸扫走了,锣鼓收起来了,酒瓶子捡走了。人们开始清理废墟,收拾残局,准备重建家园。有人在修房子,爬上爬下,把塌了的墙重新垒起来。有人在晒衣服,哼着歌,把洗好的衣服晾在竹竿上。有人在巷子里追来追去,是孩子们,笑声清脆,像一群小鸟。
沈疏夜和林清辞走在街上,看着这一切。
老头正站在梯子上,往墙上抹泥。他抹得很认真,一下一下的,抹得平平整整。
女人正哼着歌,把一件洗得发白的褂子晾在竹竿上。那褂子上补了好几个补丁,但洗得干干净净的,在太阳下晒着,暖洋洋的。
孩子们正在巷子里追着玩。跑在最前头的那个,瘦瘦的,跑得飞快,后头的追不上,急得直叫。他们的笑声,脆脆的,嫩嫩的,像刚出土的笋。
林清辞忽然停下来。
看着看着袅袅升起的炊烟。
“你看,这就是家。”
沈疏夜站在他旁边。
“对。”他说,“这就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