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当时,她被辣的不行,又因久坐腰累,索性把甜藕粉和乳酪搬到了床上,舒舒服服地倚着软枕,边吃边翻页。
好不容易熬过过渡章,俩人终于相遇,她整个人都惊呆了。
小鹿转世科考被点为探花,白鹤转世成了太子,而且地名年号用的全是谐音,就差把鹿文笙和沈鹤归的名字写在序言里点明了!
猛然忆起书摊掌柜的话:“这是燕京三月里最火的话本,只要识字的都看过!不识字的也听说书人讲过,听说啊,还是朝中大官写的!”
看小说最忌讳什么?当然是带入真人!即使那个人是自己也不行,而且照摊主的说法,全燕京的人都在磕书中这一对!
当时她既羞恼又憋闷,尴尬得恨不得就地掘出三室一厅来,又觉得朝堂上这一个个老头不地道,合着都觉得她是弯的,和太子是一对儿,独独她自己,竟是最后一个知晓的。
因太过气愤,动作有些大,她不小心打翻了藕粉和乳酪,当时临近早朝,她无暇收拾,便想等早朝结束回来换,可谁知道沈鹤归竟会回来。
视线缓缓掠过床榻正中的狼藉,鹿文笙心中惴惴。
没想到想作沈鹤归的愿望在今日实现了。
他既然有洁癖,所以会大发雷霆吗?
为了解麻解辣,甜藕粉被她调的很稀,再混着乳酪,应该都渗透进去了吧。
都说时间会冲淡一切感情,而且这些时日两人亲亲抱抱过很多次,除却最后一步,能干的差不多都干了。
她还摸过几次沈鹤归随身携带的大匕首。
粉粉的,颜色很漂亮,也很有气势,但出鞘的时候她本能觉得有些害怕,觉得能捅死她。
此外不知为何,每当无人时,她会莫名想亲亲抱抱沈鹤归,当然,她都顽强忍住了,因为衣衫渐少,与沈鹤归纠缠,一不留神就会只剩里衣。
止住思绪,鹿文笙清了清嗓子,觉得还是稍作解释比较好:“今晨翻书入神,不慎打翻了甜品。殿下向来不喜旁人擅动私物,我就打算等早朝结束,再来收拾更换。”
沈鹤归眼神微闪,执起了鹿文笙的手,欣慰道:“看来太医院调的补汤很有效,这些时日是孤冷落了你,你年纪小,血气方刚,有需求很正常,不必遮掩。”
看来时机差不多了,等端午一过就可以收网。
说着,沈鹤归蹭了蹭鹿文笙的侧脸,将人往床榻上带去。
后背接触到柔软的床榻,鹿文笙当即恍然。
沈鹤归这是误会了,认为湿湿的混合物是她早上自己寻找快乐的产物。她一个女孩子,可真是太冤枉了!
“殿下,那不是我的……”古人是怎么称呼这玩意儿的来着?
“不必解释,你帮孤纾解过,孤自然也愿意帮你。”
眼见沈鹤归的手逐渐滑向她的下三路,鹿文笙吓得直接推开他跳了起来,同时大喊道:“我证明给殿下看!”
她火速捏起一小条混着藕粉与乳酪的条状物送入口中,急忙解释:“你看,能吃,甜的!”
“……你大可不必如此。”沈鹤归大受震撼,一时失言,脸上的表情差点没绷住。
鹿文笙:“……”怎么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是了,应该喂沈鹤归的,而不是她自己!
她心一横,又一条黏糊的藕粉乳酪条被掐起,比先前的更长更浓。
“我真没撒谎,不信殿下你自己尝,这是藕……”
她话没说完,一方浅青色的丝帕已裹住了她的指尖,将那黏腻的痕迹擦得干干净净。
低沉的嗓音响起,打断道:“好了,知道你脸皮薄,出去净个手,陪孤用膳。这里让下人来处理。”
担心鹿文笙误会,沈鹤归又补充道:“不是嫌弃你,临近端午,孤的情况比较特殊,会丧失嗅觉与味觉,尝了也记不住你的味道,而且过去了数个时辰,不新鲜了。”
鹿文笙目瞪口呆,心神巨震,“不新鲜”三字成为背景音在脑中反复回荡。
意思是新鲜的他就愿意嘛?沈鹤归竟然如此喜欢她?!听说那玩意儿和石楠花一样难闻,她年少无知的时候摘过石楠花,刚凑近鼻子就忍不住哕了出来。
那么难闻的东西,沈鹤归竟然愿意!天呐!
鹿文笙感觉心里有一千只土拨鼠在尖叫,眼底面上满是复杂之情。
直到香香的饭菜上桌,鹿文笙才稍稍回神,后知后觉道:“为什么临近端午会丧失味觉与嗅觉?那这顿饭殿下用的岂不是很没意思。”
沈鹤归撩起眼皮:“你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