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1
乡下的日子真难过。总是那老一套。一年到头,农活催着赶着我,不像我干农活,倒像农活做我。习惯了的劳作,可以预料的结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插下水稻是为了将来打谷子……实在是荒唐,难以忍受。这几天下雨了,老母亲又在家里唠叨着叫我去种红薯。唉,她又怎么知道我的苦呢?两年前我跟随邻村那伙人去城里打过一次工,是在一家餐馆做后厨。我不小心引发了火灾,就连夜赶路坐车逃回了家。那一回我就像从阎王殿里逃出来了一样,不知有多么后怕。后来同乡告诉我,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事,因为餐馆保了火险。我心里想,对他们来说也许不是大事,可我几乎被那种事吓破了胆!我一个身无分文的乡下佬,出了那种事,只有逃跑。现在,已经没有人愿意介绍我去城里工作了,我却又开始想念起那个城市来。尤其是那些在夜雾中闪闪烁烁的霓虹灯,对于我有种勾魂的吸引力!深夜,当最后的客人也已经散去,我坐在台阶上抽一支烟的时候,那种**就膨胀起来。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我,那个叫简元的乡下青年,我成了这个城市的阴魂,我在朝那些五颜六色的光点飞奔。后来呢,就发生了失火的事,我的故事结束得太早了。
乡村的寂静和夜间的黑暗一点都不适合于我,自从我看见城市的第一天,我就深深地感到了,只有它那里才是我终生的归宿。那么为什么要跑呢?大不了被餐馆老板赶走,再去找别的工作,或者被抓去坐几天牢。确实不用那么害怕。我不知道为什么跑回了家。那一天我的老母亲还有点高兴,说:“城里本来不是我们的久留之地。”她这句话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此刻她又在说种红薯,她是那种固执得要命的人,心里有了一个念头就要不停地说。
“妈妈,我要进城了。”我向她宣布。
“是吗?就凭你这个样子?”她停下手中的针线活,锐利地扫我一眼。
“那我就走了。”我的语气也很硬。
我傍晚住进一家小旅馆,第二天一清早就去“保姆市场”。所谓保姆市场,就是马路边搭的一个棚,可以让乡下来的农民在那里等待雇主。求职者大部分是妇女,年轻的老的都有。也有不少男人,他们希望去工地做小工,或做大楼清扫工作之类。我就夹在这些男人当中。等了一会儿,来保姆市场的人越来越多,慢慢在马路上排出了很长的队伍,一直排到十字路口那里去了。雇主实在是太少了,整整一上午,只来了两个建筑工地的包工头。他们是开着小卡车来的,都是冲进人群当中,胡乱抓了四五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带上车就开走了。我身体远不如那些人强壮,自然就没被选上。
我蹲在地上,开始后悔两年前逃跑的举动。当时要是不跑,现在好歹也有份事做。而且我的那些同伴,都是因为我逃跑这件事而不理我了。因为我一跑,他们就承担了责任,他们说我是懦夫。我又想,我要是个女的就好了,因为雇主大都是来找女保姆的,多半很快谈好了条件和工资,就一块离开了。我朝外一望,看见队伍已经不存在了,只是棚子里头还有不少的人,而且大部分是男的。唉,男的找工作怎么这么难呢?又快到下午了,希望越来越小,我的情绪像被泼了一瓢冷水,我居然打起冷噤来了。不行,我得去吃点东西。
我走进保姆市场旁边的粉铺,要了一大碗酸辣粉,埋头吃起来。我的吃相一定很难看,因为老板正盯着我看呢。我抱歉地朝他笑了笑,脸红了。
“我的一个外甥开了家首饰店,你去那里做保安怎么样?”
我突然听见这句话的时候,还没有反应得过来。我傻乎乎地张嘴看着这个半老头。
“做保安,就是保卫铺子。你干不干啊?”
“干!”
我就这样成了“彩虹”首饰店的保安。这是一家开在繁华地段的金银首饰店,据说有两百多年历史了,现在的年轻老板是第六代。
啊,玻璃柜里头用丝绒盒子装着的那些宝贝,我该如何来形容它们?很显然,我这个乡下佬找不到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它们。那么美,那么昂贵的东西在我的眼里却有些怪异。我从来不能久久地凝视一枚钻戒,一串珍珠项链,一只玉手镯。我只要看它们一眼,就会心潮澎湃,继而就会感到难堪,于是不得不马上掉转目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我的工作是手执一根电棒站在店堂的角落里,隔一阵又到店堂各处巡回一圈。这家店里还有另外五个人做同样的工作。我们做轮班,每班三个人。工资是每月六百元,比在餐馆要低,不过我不在乎。我只要待在城市就好,其他的事不愿意去想。住的地方当然也很糟,六个人住一间房,上下铺,房里拥挤得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过道。第一天晚上,我脱下工作服,躺在上铺时,心里真是无比的轻松。我万万没想到自己求职的过程是如此的顺利,这么快就成了一名保安,就像老天在照应我一样。我闭上眼,脑海里全是那些珠宝首饰在旋转,首饰当中有一个黑影,也许那个黑影就是没见过面的老板吧。
我们的队长姓金,是一位小个子的白脸汉子,十分严肃,左眼有点斜视。在厅堂后面的小房间里,他告诉我电棒的使用方法。他冷不防朝我肩头一击,我立刻就瘫倒在地了。他站在我的上方,咬牙切齿地说:“到这里来工作的人就得知道我的厉害!”我本来痛得龇牙咧嘴的,听了他这句话吃惊得差点都忘了疼痛。可他接着又说:“你放心,我今后不会管你的事了。”他说完就走开了。金队长就睡在我的下铺,他睡觉一点声响都没有。我起夜回来开了一下灯,看见这个人平躺在被子下面,紧紧地咬着牙关,额头上冒着汗珠。我躺下之后好久还在倾听,但仍没听到他发出任何响声。保安队的其他几个人睡觉也十分安静,连鼾都不打。我很少见到这么安静的人们,他们就像鱼儿一样。
我当保安的第二天,我母亲打电话来找我,她在电话里告诉我说,她自己将那些红薯全部种下去了,还说想来看我。我当然拒绝了她。她来这里干什么呢?再说我一点都不希望将我的过去带到这个新环境来。妈妈在电话里头迟疑了一下,说:“你好自为之吧,家里的事有我就行了。”看来她又以为我来城里是短期行为。别人家的母亲都不像她这么固执。
我们的店堂很大,分三部分:左、中、右。我被分配守卫右边的店堂。我这边的陈列柜里主要出售纯金项链和钻石项链,都是些最昂贵的、我不敢凝视的首饰。店里生意很好,往来的顾客很多。在水晶吊灯柔和的光线里,人们都自觉地压低了声音说话。几天之后,我就能够集中注意力窃听到顾客的只言片语了,尽管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这是金队长分配给我的一项工作,他说我们必须严密监视店堂里的每一种动向。来买首饰的一般是情侣、夫妇,小姐,有时也有单个的男子,我偷偷仔细打量这些人,发现他们的表情都很严肃,严肃里面又有种掩饰着的紧张。也许,他们是为了掩饰心里的紧张而假装严肃。穿着入时的小姐在彩色大理石地面上迈着僵硬的步子;一对夫妇在门口犹豫不决,不知他们是要进来呢还是要出去;一对情侣目光迷惘地伏在陈列柜上,好像已经忘了他们正在选购;新进来的两名女子脸色苍白得可怕,像乡下常说起的女鬼……打量着这些人,我的神经自然就紧紧地绷起来了,我时时刻刻感到要出事。至于顾客的只言片语,我更是猜不透他们的意思。其中有这样的一些:
“这粒红宝石里面有血,你注意到了吗,宝贝?”
“呸,我还见过血更多的。你不要以为……”
“什么时候展出南非钻石?”
“我看你是自投罗网……”
“老板呢?老板在哪里?哼!”
“你闻到那种气味了吗?我们今天没白来,宝贝。”
“店里的珠宝首饰都是真货,全城独此一家。”
我一点都不能理解这些怪话,但我又不敢凑得太近去听个究竟。所以在我当班之际,我就总被一种奇异的欲望骚扰着,使得我有时想窃笑,有时又想大声吼一句话出来。但我必须拼命压制,像他们一样做出那种严肃的样子,这是我的工作所要求的。
我来这家“彩虹”首饰店已经好多天了,但我还一次都没有见过老板的面。这里的店员一个个面色苍白,表情同那些顾客们很相似。我是不敢拿这种问题去问他们的。我很少同他们讲话,下班时见了面也仅仅只是打个招呼。有一天,我问了金队长。
“简元啊简元,我早提醒过你不要管自己分外的事,你怎么就不开窍呢?这是非常危险的。你注意到昨天傍晚店堂里飞进来的蝙蝠没有?那就是老板!”
“老板是蝙蝠?”我懵懵懂懂地问。
“呸!那是老板的探子,你要小心。”
我站在店堂后面的楼梯那里值班,我的头顶是职员办公室,那两间办公室里有时会传出抑制着的、拖长了的哭声,哭声有男也有女,在我听来十分阴惨。但是从楼上下来的职员都是衣冠楚楚,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目光清明,一点都不像刚哭过的样子。那么是谁在哭?我因此很不喜欢站在楼梯那里,可金队长说我必须站在那里,说是可以更好地应付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