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岁的周敦颐来说,这是他人生中最完美的一段时光。他有爱护自己的舅舅,事业刚刚起步,也组建了自己的小小家庭,放眼望去,未来充满希望。
然而人生无常,不可捉摸的命运再一次降临到周敦颐的头上。
本来可以停下来享受片刻美好的周敦颐,还未摸透工作内容,就眼睁睁看着舅舅与母亲病重,相继离开人世。
根据母亲病逝前的要求,周敦颐将她与舅舅葬在一处相互陪伴,并依照规矩为两位至亲守孝三年。
此时周敦颐仅仅二十出头,已经陆续失去五位亲人,还都是本应陪伴着他走过人生里每个重要阶段的至亲。也许早早经历生死的人,总能在风浪面前更加平静从容。青春期的周敦颐没有什么年少轻狂的气质,他带着逝去之人留给他的善意与希冀,一步步稳妥前行。
他知道,亲人的每一次离世,都给了自己沉思的机会。既然生死之事无法选择与避免,那活着的人就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做更多的事。
3年后,24岁的周敦颐重回官场,由吏部人事管理处分配到洪州的一个县城,做主簿工作。在这里,周敦颐第一次展示了他的政治才干。
因为要处理一个县城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所以主簿的工作比较庞杂,很多有经验的官员都未必能做到“零上诉”,但是年轻又没有经验的周敦颐居然做到了。根据《元公周先生濂溪集》中记载,周敦颐当时的办事能力,已经达到了可以“秒杀”资深官员的地步:“先生初任分宁,县有疑狱,久不决。先生至,一讯立辨。邑人惊诧,曰,老吏不如也。”
文中惊诧、感叹的邑人,指的正是周敦颐所辖县区内的居民。可以看出,当地民众是在真实体验、对比之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办事效率高,又有了群众基础的周敦颐,很快被吏部人事专员看中,就这样,周敦颐凭着政绩被调往袁州的卢溪镇,担任此地专司经济的市征局领导。
卢溪镇是富庶之地,税收工作一向容易开展。不用整天埋头断案的周敦颐接手了新任务后,有了空闲时间。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的他却并没有满足现状。在他看来,既然有多出来的时间,教育工作也可以改善一下。
与同龄人相比,周敦颐无疑是成熟的。在他的职业规划中,好像从来没有荒废时光、虚度光阴的说法。
作为年轻的官吏、学术界的新秀,周敦颐在讲学方面也很成功,在《濂溪先生周元公年表》中,有着关于他教育影响力的描写:“袁之进士,来讲学于公斋者甚众。”
03
同样是青年,周敦颐的官场生涯不存在什么得罪小人或被不幸牵连的意外。从他一路的职业发展来看,这个青年遇到的都是正直人士,如同他自己的性格与格局一样,正统、充满正气,一直走在光明大道上。
几年后,本职工作与教育工作都做得有声有色的周敦颐再一次完美通过吏部考核,升任南安军司理参军,管辖地区是如今江西的三个县,工作再一次从财政回归到断案判案。
这一年周敦颐28岁,虽然辖区变多,工作量增加,但他依旧在进行分内工作的同时,继续讲学事业。
在工作中,碰到与领导观点不同,偏偏你的意见确实是正确时,这该怎么办?如果指出领导的错误,那以后的工作如何进行;如果不指出来选择将错就错,又良心不安。
正遇上这个问题的周敦颐认为,应该以正义为先。
此时在司理参军任上的周敦颐眼看领导将要错判一案。案件中,本来不应该是死罪的犯人,却被南安的最高领导王逵大笔一挥——按律当斩。在南安官员们的眼中,这位领导行事说一不二,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虽然这犯人罪不至死,但实在没有必要为一个犯人得罪领导,因此大家都沉默不语。
但是,周敦颐站出来了,他明确地表示,这桩案子是错判。
王逵手一摊:“哦,所以呢?”
正如南安官员们所料想的那样,王逵是真正说一不二的霸道。而且这种性格,并没有因为眼前这个年轻人的仗义执言而改变。周敦颐的反对意见呈到案头,王逵看见了也当作没看见。
此情此景,如果是害怕得罪顶头上司的职场人士,大概会放弃挣扎,但周敦颐这次就要做个“刺儿头”,他理性善思,性格一向沉稳而成熟,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在错误面前缄口不言。
很快,一封辞职信出现在了王逵的办公室,连带辞职信一道呈给他的,是周敦颐初次到任时的聘书和印章。除了这些,周敦颐本人也到场了,毕竟他的目的不是辞职不干了,而是用一切方法说动王逵。
在《周敦颐传》中,记载了当时他对上司说的话:“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
放到今天用大白话说,可能就是:“这样做官怎么能行?用杀人的做法来取悦上级,这事儿我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