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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第1页)

从那以后,沈疏夜开始练字。

他买来纸笔,每天晚上在公寓里练。纸是毛边纸,一刀一刀从城隍庙老店里买来的,裁得整整齐齐,摞在桌上像一叠豆腐干。笔是狼毫,中号,笔杆上刻着“湖州善琏”四个字,花了三块大洋——够普通人家吃半个月的。

他蘸墨,落笔,一笔一划,横平竖直。

那字写得真叫一个丑。横像蚯蚓喝了酒,爬得七扭八歪;竖像筷子没站稳,东倒西歪要倒;撇捺收不住,跟泼出去的水似的收不回来;点画分不清,一团墨糊在那儿,不知道是点还是苍蝇屎。一张纸写完,他自己都不忍心看,揉成团,扔进纸篓里。再写一张,还是丑。再写,再丑。纸篓一会儿就满了,纸团滚到地上,滚到床底下,滚到墙角跟老鼠屎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可他不停。

老李来串门,推门进来,看见他坐在桌前,台灯亮着,毛笔握着,一脸严肃地描红。描的是“上大人孔乙己”那种描红本,一笔一划,跟小学生描红似的——不对,小学生描得比他还像样些。

老李愣了愣,揉了揉眼睛,又看了看。

没错,是夜哥。上海滩的沈夜哥,76号里谁见了都得喊一声“爷”的主儿。当年在百乐门一酒瓶开了日本人脑瓢的狠人。这会儿正低着头,抿着嘴,皱着眉,一笔一划描红,眉心拧成个疙瘩,跟跟谁赌气似的。

“夜哥,”老李凑过去,声音都打飘了,“你这是干啥?”

沈疏夜头也不抬:“练字。”

“练啥字?”

“好字。”

老李凑过去看。纸上写着两个字,一遍又一遍,写了几十遍。那两个字他认识,是“林石”——左边一个木,右边一个石,写得多了,倒有几分模样了。

他挠挠头,没敢再问。夜哥的事儿,不该问的别问,这是在上海滩混了这么多年的规矩。

沈疏夜写完这一张,搁下笔,端详了一会儿。还是丑,但比昨天好点了。至少能看出是字,不是鬼画符。他把这张折好,压在枕头底下。枕头底下已经压了一摞了,全是练得最好的,一张一张叠起来,用红绳捆着,整整齐齐,跟存银票似的。

老李走了以后,他又写了两张。手腕酸了,脖子僵了,眼睛发花,看东西都有重影。可他还是写。

他想,等林石回来,让他看看,自己写的字也不丑。那傻子总说他写字像狗爬,这回非得让他瞧瞧,狗也能爬出个人样来。

民国二十九年春,军统的人找上门。

来的是个瘦高个,戴着金丝眼镜,说话慢条斯理,每个字都像在嘴里掂过分量才吐出来。他穿着一件灰布长衫,洗得干干净净,熨得服服帖帖,袖口磨出毛边了,但毛边也整整齐齐的,像是故意留的,讲究得很。

“沈先生,久仰大名。”

沈疏夜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叼着烟,眯着眼看他。烟雾从嘴角溢出来,在脸前慢慢散开,遮住半张脸,像蒙了层纱。

这人他不认识。但这年头,不认识的人找上门,多半没好事。他吐出一口烟,烟雾在屋里慢慢散开,遮住半张脸。

“有话直说。”

瘦高个推了推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眯了一下,像在打量一件东西。那眼神让沈疏夜不舒服——像看货,不像看人。

“我们有个任务,需要沈先生配合。”

“什么任务?”

“刺杀丁默邨。”

沈疏夜挑了挑眉。眉毛挑起来就没放下,烟也忘了抽,烟灰积了老长一截,快掉了。

丁默邨,汪伪76号的头子,上海滩最大的汉奸。这人他见过,五十来岁,矮胖,圆脸,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挺和善,跟庙里的弥勒佛似的。可手底下黑得能滴出墨来,杀人不眨眼。去年有个兄弟在他手里栽了,三天后浮在黄浦江上,浑身没一块好肉,连他娘都认不出来。

杀了他,日本人得疯。

“为什么找我?”

瘦高个笑了笑,那笑恰到好处,不多不少,跟量过似的:“因为沈先生有这个能力。您在76号待了两年,上上下下都熟。丁默邨的行踪,您比我们清楚。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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